珠海市香洲区某某中学主体工程(某某段),总造价2.80亿元,中标日期:24年9月13日,中标单位:广东某某集团有限公司。
珠海市香洲区某某山中学主体工程(某某段),总造价2.20亿元,开标日期:24年10月16日,公示结束日期:24年10月30日,中标单位:央企中某某建设有限公司。
以上两个标段总造价为5点多亿元,该项目有百分之十预付款,直接同标主签合同。
需要支付费用为标主11+管理费2个点=13点。(1个点走私帐,其余对公)另外居间费3个点。
1、施工方与我方公司签约服务协议后当即支付50万元+30万居间人(共管协议),然后在约定时间内由我方安排带施工单位去中标单位办对接,如无异议,与中标单位完善相关手续支付下,中标方安排进场三天内支付200万,收到预付款(10%)后,在支付下浮点的40%,余下的分六次进度款支付。
2、管理费2个点按工程进度支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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